為保證集團公司重大決策、重大項目、重要工作部署的及時落實,提高效率效能,促進集團公司又好又快發(fā)展,奧神集團近日出臺《重大事項督查推進辦法》,成立以紀委書記任主任,監(jiān)察室為督查工作牽頭職能部門,辦公室、運營管理部為協(xié)辦部門的督查辦,主要督查:列入市政府、市國資委對本集團目標考核的主要事項;集團公司黨委會(黨政聯(lián)席會)、董事會、領導班子會議或專項工作會議研究確定的重大決策、重大項目、重要工作部署或決議事項;集團主要領導交辦的認為需要列入督查的其他重要事項。督查工作通過立項、承辦、督辦、檢查、協(xié)調、通報、獎勵和責任追究等方式,進一步強化各主辦部門(單位)的主體責任和協(xié)辦部門(單位)的配合責任,保證重大事項的順利推進。
該辦法還設立重大事項完成專項獎,每年度評選一次,對獲獎部門(單位)給予一次性專項獎勵。對承擔重大事項的部門(單位)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,如因主觀原因造成重大事項未得到及時有效落實的,應予責任追究;因玩忽職守、違規(guī)違紀造成嚴重后果的,經相關會議討論后,給予相應處分。